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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1、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安排依照教务处下发的授课计划执行。临时加课或学校有重要活动使用,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安排。
2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,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技术,备有课程电子教案,否则不能安排在多媒体教室上课。
3、教师上课前必须检查使用的设备完好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,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。
4、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电教设备的使用规则,落实安全措施,防止事故发生。各相关设备的开、关,不宜过于频繁,间隔时间不宜过短,尤其是投影机关机时,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(一般要超过三分钟),才能切断总电源。
5、教师擅自不上课、迟到10分钟以上或拖堂超过15分钟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上报教务处,并做相应处理。
6、因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,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,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按教学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
7、学生必须爱护室内一切电教设备,上课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使用多媒体设施,凡有意损坏电教设备的要加价赔偿。
8、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,必须保持室内整洁,严禁在课桌、座椅、墙壁上乱涂刻画,爱护公共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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